基督教的「靈異」觀--以醫病與趕鬼為例 游謙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所籌備處 摘要   社會大眾對基督教的一般印象是一個強調「愛與永生」的宗教,而很少人注意到基督教是三大世界宗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中最強調靈異奇事的宗教。聖經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很顯然地,基督教的信仰乃是基於耶穌基督在兩千年前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的這件「靈異奇事」上。   聖經中有許多神蹟,在舊約裡有「摩西過紅海」等神蹟。而新約聖經耶穌不論在復活前或復活後都行了許多神蹟,展現祂的異能。這些異能中,又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工作。聖經學者認為耶穌基督不斷地醫病趕鬼,無非是要證實祂握有上帝勝過自然律的權柄。從筆者分析的靈療個案中可以發現,這些人大部分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的。他們認定是有靈力的介入,才能異於常情,得以死裡逃生的。   從趕鬼的實例來看,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人經歷了靈力的存在,這些靈力會附在人身上,為人開藥方、指點人脫離困境,預知未來等等。基督教也相信這些的存在,但反對信徒操作這些吸引靈力的法術,因為聖經清楚教導禁止,並且認為這些法術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因這些靈力會使人無法安居樂業,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甚至把人折磨地想自殺。因此基督徒堅持一定要把這些靈力趕離。   但是以宗教學的觀點來看,聖經卻也記載一些上帝所疼愛的子民相信、並且操作「夢占」、「解夢」、「靈交」、「占星」和「觀異象」等法術。現代聖經學者也推論聖經作者及翻譯者們深信耶穌有法力,因此他們在記載及翻譯聖經的時候,故意保留關鍵話的亞蘭語原文來當作咒語,操做法術的時候可以使用。總之,筆者認為因為教會至今仍然無法清楚掌握靈療的準則,對法術的態度也存在著許多矛盾,所以也���無法在這方面作強調。   前言  中文的基督教世界並沒有使用「靈異」這個名詞,但是如果把「靈異」理解為:「有異於自然常理的現象,而使人認為是有靈界的介入」的話,那麼基督徒所謂的「趕鬼」與「靈療」等「神蹟」都可以算是「靈異」現象。5聖經中有許多神蹟,在舊約裡有「雅各的天梯」、「摩西過紅海」、「天降瑪哪」等神蹟。新約聖經更是充滿了奇能異事,「馬可福音」第一章耶穌曾經到迦百農會堂裡,遇到一個被污鬼附身的人。那人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麼﹖我知道你是誰,乃是上帝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作聲!從這人身上出來罷」。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大聲喊叫,就出來了。三十一節記載耶穌拉著西門的岳母的手,扶她起來,她的熱病就退了。三十四節記載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四十節記載耶穌動了慈心,伸手摸一個長大痲瘋的人說:「你潔淨了罷!」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第二章第三節描述四個人抬一個癱瘓的人來見耶穌,耶穌見到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那個人就好了。第三章第一節記載耶穌治好一位枯乾一隻手的人。第五章第二節描述耶穌遇到一位被污鬼附身的人,這個人長期住在墳墓裡,常常在墳墓裡和山中喊叫,眾人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但是都被他掙斷了。耶穌說:「污鬼阿,從這人身上出來罷!」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讓我們附身到豬群裡,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第五章第二十五節記載一位患了十二年病的女人,摸了耶穌的衣裳後,病就痊愈了。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第二十二節描述一個管會堂的人來求他說他十二歲小女兒快要死了。耶穌就拉著孩子的手,對他說:「大利大,古米!」吩咐她起來,她的病就好起來了。第六章第四十一節記載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和兩條魚給餵五千人喫飽。第五十一節記載祂在船上命令大風停止,風就停了。第五十六節說凡是耶穌所到的地方大家都將病人放在街到旁,摸他的衣裳的人病就都好了。第六章第四十一節記載祂趕走附在一位小女孩身上的污鬼。第七章第三十二節記載祂按手在一個耳聾舌結的人身上,對他說:「以法大!」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第八章第二十二節記載祂醫好一個瞎子。第九章第十七節一個小孩被鬼附身,他的父親來求耶穌幫助。耶穌對孩子的父親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他立刻喊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那個鬼就被趕出來了。第十六章第九節記載耶穌復活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並且從身上趕出七個鬼。   從上面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不論在復活前或復活後都行了許多神蹟,展現了祂的異能。而這些異能中,又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工作。因此本文的主題便以「靈療」與「趕鬼」為主要的討論點。而從這些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新約聖經相信一個人可能同時被幾個鬼附身,也可能被幾千個鬼附身。這些人有些是因為他們對耶穌有信心而主動來求祂的,但有些是耶穌主動去幫助他們的。耶穌對附身的鬼的態度很兇悍,而對生病的人卻充滿了慈愛。7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當那個癱瘓的人來求耶穌醫治時,祂竟然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這表示說祂認為這個人的病與他的罪有關,這樣的見解與舊約聖經中希伯來人普遍認定「疾病跟犯罪有密切的關係」的看法一致(Virkler 1988:281-2)。但是耶穌似乎並不全然認為如此,事實上在新約聖經中至少有十七處的經文把自然的疾病與因犯罪而致的疾病區分開來。   但是聖經這些記載是一千多年以前的事了,到底今日的基督徒是否也有類似的宗教經驗呢?還是認為那些只是在聖經時代才會發生的事呢(參考 Virkler 1988:282)?以下是從文獻中整理的一些相關的見證,8來說明當今基督徒對「靈療」與「趕鬼」的個人經驗與看法。9   當今基督徒的靈療經驗  住台北縣土城鄉廣福路陳忠揚在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以前是無神論,認為人一生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那年暑假他去參加集訓被蟲子咬到,醒後腳盤處紅腫。回去後不久卻雙腳浮腫,經長庚醫院確定乃是患了「腎藏病症候群」且已有尿毒跡象,幸運的話,須一生靠「類固醇」控制病情,不然,就要「洗腎」度日。在身心俱疲的狀況下,他突然接到一封同學的信,告訴他「耶穌是全能的大醫生」,並且帶他去教會。一個月後,他患了感冒,發高燒全身痠軟,藥房老闆看他全身浮腫,不敢把藥賣給他;於是專心禱告,當晚感冒竟不藥而癒。因此漸漸對耶穌產生信心。有一次他在晚間禱告後,隔天起床,發現排尿增加很多,整個軟弱的身體就漸漸康復。於是又復學而完成學業。   一九九四年二月五日,陳徹道因工作緣故在日本東京。有一天早上起床,身體感覺不適,經旅館服務台聯絡後,以救護車緊急送往聖路加醫院(St. Luke International Hospital),經電腦斷層掃瞄後判定,他的病是剝離性大動脈腫瘤(De Barkey III);這種病屬高死亡率,是一種尚無法完全醫治的疾病。後來經醫生告知,他才知道自己乃身處死亡邊緣了。二月十五日的晚上,睡夢中,耶穌基督親自去醫治他,祂的雙手伸入他的身體中,在他的左胸中如捏麵般的動作,往復的按摩。在異夢中,他看到了耶穌穿著潔白的衣服,慈愛可親的樣子。病中的他,一直認為大動脈是在右手邊,因此很著急地對耶穌說:「主啊!錯了,請到右邊來幫我揉捏一下,因為剝離的動脈是在右邊啊!」但是耶穌卻未理會,一直對他微笑著,並沒有說什麼。早上,他太太來到醫院,他就告訴她異夢的經過情形。她指正說,大動脈是在左手邊,耶穌所捏的地方是正確的。後來經醫師診斷,他完全恢復了健康。   今年五十歲,家住台北市延平南路王聰輝在民國八十年八月到馬偕醫院掛了耳鼻喉科。羅大德醫師為他做了檢查。一週後再回去看報告時,三個斗大的字「鼻咽癌」醒目的映入眼簾,而且已進入第三期。但是做化療的第四天,在病床上默禱時,上帝讓他看見異象,有如放映幻燈片一般。第一幕看到的全是綠色,有許多細胞不規則地動著,讓他感到討厭;第二幕則全是粉紅色,細胞柔和的感覺使人倍覺欣慰。看見異象四年來,他的外形與罹病前並無多大的改變,而每次白血球數目的檢查也都在三千以上,表示免疫系統沒破壞,叫醫師護士大感詫異。   現居北市吳興街的曾一鳴的獨子曾惠生在民國七十二年於吳興國小放學回家時,說他的腿有點酸痛;後來到台大醫院檢查,證實患了血癌絕症。十二月三日清晨,曾一鳴跪在病房前走廊上向耶穌禱告,感覺有亮光在頭上顯現。禱告後奇蹟出現,曾惠生自己坐了起來,大聲說:「我覺得好多了」。如今他已完全康復,且平安長大,就讀於靜宜大學二年級。   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現為三軍總醫院病理部住院醫師歐偉仁的太太許雅如騎機車出了車禍,被一部車速甚快的貨櫃車撞倒,腦部大量出血被送到敏盛醫院。主治醫師表示語言中樞與理解中樞被撞爛,已經把它切除。但是靠著教會弟兄姊妹代禱給他們信心與力量,歐偉仁決定撤銷對卡車司機的告訴。到八十五年三月許雅如竟然百分之百的恢復。   民國八十一年光復節的前兩天,台北縣八里鄉龍形路的楊景雲在下午三點半左右發現的四歲的女兒楊倚加和外甥吳聖安兩個小朋友浮在池塘上面,他趕快把他們撈起來,但是他們肚子發脹,臉部腫起,全身冰冷,沒有一點血色。而且已經斷氣,心臟也停止跳動了。他趕快跪下來大聲禱告,大概有五、六分鐘,很奇妙的事發生了,他女兒的嘴巴此時開始在動,外甥的嘴也慢慢的動起來,於是把他們送到新竹縣立醫院,而連醫生們也覺得很奇怪,怎麼可能溺水浮起來後卻還能活著?但是他們住院幾天後,就漸漸地恢復了健康。   家住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的楊志仁,在民國五十七年春天,也經歷了一件奇妙的事。有一天早上,他的父母交代他二弟照顧年僅二歲的妹妹楊美玲後,就上山工作去了。但是二弟卻自己在屋外玩。忽然二弟聽見家裡的收音機在響著,因此想要去關掉它時,卻看見水缸上露出兩隻腳,他驚慌失措地發現,原來是妹妹倒栽在水缸裡。二弟急忙用兩手拉她起來放在地上,見她全身水腫又發青,已經停止呼吸,全身冰冷、僵硬,他就放聲大哭,不知如何是好。這時恰好他舅舅路過他家門,乃用人工呼吸的方法救她,但仍無效果,就請人到山上叫父母趕回家。雖然他舅舅和鄰居都說已經死了二、三個小時,但是他父母不聽,抱起小妹妹到教會迫切禱告。一會兒突然聽到小妹妹的哭聲;肚內的水全吐出來,又活了過來。10   從以上這七個靈療的個案中我們可以發現,這些人雖然大部分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的。換句話說,他們認定是有靈力的介入,才能異於常情,得以死裡逃生的。11   基督徒的趕鬼經驗  聖經上所記載有人被鬼附身以及趕鬼的異事仍為現今的基督徒所經驗到,以下摘錄幾則趕鬼的實例來說明。   在社子富安里有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婦人名叫陳寶桂,是當地很有名的乩童。她在四十歲時婚姻失敗,又沒有兒女,在心情非常沮喪的情況,有一天走過台北市蘭州街,無意間看見了一家神壇,她就走進去問神明,希望得到一些指點。不料當她在問神明的時候,神壇的主持人說:「神明要用妳。」結果,神靈就附在他身上,使她失去意識,開始不停的顫抖。從那時起,她就成為這家神壇的乩童。不久後,附在她身上的神靈開始不按規矩來,有請沒請想來就來,有時半夜來,有時吃飯時來,上街走路時也來附身,甚至在洗澡時也不放過她。一附身時陳寶桂就開始顫抖,有時又叫又跳,使她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更糟的是因為她不定時的吵鬧,使廟裡不得清靜,人人都以為她瘋了,三次送她到精神病院,但檢查結果卻完全正常,又把她送回來。   於是陳寶桂就去請道行更深,法力更強的法師來為她驅除附在她身上的那個神靈。法師到她家裡作法,處處都貼上符咒,連鏡子,蚊帳都貼。可是所有的辦法都用盡了,依然無效。她實在被纏得很痛苦,不想再活下去,幾次自殺,都被人救回來。鄰居看見她這麼可憐就對她說:「所有的辦法都用了,現在只有試試新的辦法,去請基督教的耶穌來救妳。」所以鄰居才把她帶來找葉明翰牧師 (1997:11-14)。結果當天葉牧師就到她家舉行聖別禮拜,清除所有的偶像和滿屋子的符咒後,她才恢復了平靜。   葉明翰(1997:41-43)曾聽他教會的信徒講述一個相似的見證。這位信徒說他有一位親人本來是臺中縣知名的中醫師。一天,這位醫師到廟裏去拜拜,當他在祭拜時,神明忽然附身在他身上,要他做這間廟裡的乩童。無論這位醫師向神明如何討價還價,神明都不放過他,所以,他只好答應。從此這位醫師就成為這間廟裡的乩童。因為他原來就是鄉裡人人都認識的中醫師,所以許多人有病就來,尤其是那些疑難雜症,或醫院醫生無法處理的病人都來找他。每當附身時,他就會開一些處方給那些病人,結果很多人的病都得醫治。可是他自己的家庭反而遭遇許多無法想像的災禍。這位醫生大兒子生下來就殘廢,大女兒結婚後,生了兩個孩子,一天無緣無故帶著兩個可愛的孩子一起自殺了。她的二女兒是個啞巴,二兒子是個最正常健康的孩子,後來也殘廢了。最後直到他決心去信耶穌,厄運才不再跟隨他。   王敬弘神父(1994:208-209)也曾記載一個類似的案例。主角淑惠從小就跟隨家人信仰台灣民俗宗教。到了中學,她經過同學的介紹,開始認識耶穌,並領了洗。但是長久以來,淑惠就感覺到在自己的內心,有一股力量搗亂她、控制她。她曾經請人為她作祈禱,但只能得到暫時的輕鬆,不久又恢復原狀。而王神父一共為她作了三次趕鬼祈禱,每次二個半小時到三個小時,才把她內在的魔鬼清理乾淨。在他第三次為她祈禱時,在她裡面的魔鬼大叫說:「我是某某省(淑惠父親的祖籍)的大神,我已經奉派到這家族中工作三百多年了;這整個家族是屬於我的,淑惠也是屬於我的,你不能趕走我。」但是神父堅持要趕走祂,最後淑惠經過一陣嘔吐後,這個神靈才離開了。   陳潤棠(1994:309-16)記載一位少年因為跛腿,而在三張犁、松山、三重、士林等地流浪祈求神靈醫治,最後卻學會了法術。有一次,一位國小老師到廟裏來問神時得罪了這少年。他就施行法術使這位老師的父親在一天之內雙目失明,但因此卻換來這位少年長期的痛悔難安,而開始思考法術的價值究竟為何?但是因為他的姨祖母和二姑都是基督徒,他就跑去請教她們。她們告訴他只要求上帝,願意成為基督徒,就能得到平安快樂。最後他終於脫離法術,信仰耶穌,並改行以連環漫畫維生。   陳澤義是交通大學管理科學博士,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他很內向,剛考上政大,面對許多陌生的環境時感到很苦惱,不知該如何和人們打交道。後來,他無意間發現,算命看相可以從人的長相中了解對力的個性、風格,知道怎樣與人相處,因此接觸了一些相關的知識,感覺很有效。   後來他也替人算起命來,竟然都很靈驗,於是來找他算命的人漸漸多起來,也小有名氣,人家封他為「陳鐵嘴」。他那時曾替自己算命,算出會考上研究所,果真就考取了;他也算出自己能交上女友,果真就交到了女朋友。雖然加此,她並未感到特別快樂,反而認為人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他只是被命運之手推著走。   後來他服兵役的時後,在軍中遇到一位紫微斗數的高手。他曾試過那位高手多次,證實的確是箇中高手,很靈驗。有一天那位高手向陳澤義透露把「紫微斗數」學好的秘訣。他說單靠統計上的數字是不夠的,必須要和「靈界」取得聯繫,靈界就會指點你更多的事,但首先要打通靈界的管道,與它連接在一起,才能做到通靈,進入超能力的靈異世界。   起初陳澤義心裏有點害怕,懷疑這種作法有沒有危險性;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去做了。那位高手帶陳澤義去找師父練功,這位師父就幫助他找到與靈界的管道。師父稱讚他有「慧根」,他很高興,所以愈練愈勤快。練習這種功起先要在原地自轉八百一十圈,然後才能和靈界相通。一相通便會有超脫現實、飄飄然成仙的感覺,同時腦海中清楚展現命盤,靈界就會指點他如何去算命,直到找著答案為止。   但自練功後,他的身體逐漸消瘦,而且無法入睡,要練功後才睡得著。不久,他在「中華經濟研究院」找到研究工作。表現受上級主管賞識,工作內容及環境都不錯,但他並沒有成就感,只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早就用算命算出來了。從算命中,他已預知在二十九歲的時候,會發生一連串不幸事件,譬如會和已交往五年的女友分手;家裏會發生不愉快的事;會受傷流血住院等等。這些推斷竟都一一應驗發生。   後來他漸漸感覺算命只有帶來痛苦。同時每天必須轉圈子練功才能入睡,把他的身體搞壞,一切不幸事件還是都發生了、毫無辦法改變,他的命運好像完全必須照著算命的預言去成就。於是他覺得活著沒有意思,乾脆自殺算了。有一天晚上,四周一片黑暗,他快步地衝上縱貫公路,看準一輛迎面飛馳而來的大卡車,衝了過去,正閉眼準備讓這部大卡車輾死他時,沒想到那部卡車竟在距離他兩公尺前緊急煞車了!   自殺不成,回到台北。陳澤義隨一位基督徒同事去教會,求耶穌幫助他不要再靠著轉圈子才睡得著。這時候,有一位名叫李月華的教會會友竟衝口問他:「你與偶像有什麼關係?」他很驚訝,便一五一十說出自己和靈界與紫微斗數之間的關係。她說:「我們一起來禱告,禱告就是向上帝求助,和上帝講話。」然後她就開口為他禱告說:「求耶穌拯救澤義,脫離紫微斗數的這種邪惡力量。」禱告後,很奇妙的感受到有一股極強的力量從頭流到腳,頓時眼前一道光芒從他頭上灑瀉下來,使人全身舒暢,他必須低頭彎腰才能承受這從天而來的能力。於是他回家將所有有關紫微斗數的書籍、筆記、檔案資料都拿出來燒毀,那天晚上,他開始可以不必原地自轉而安然入睡。這些年來,他的命運改變了,過去紫微斗數對他所預設的事都不再準了(陳澤義 1996:252-64)。   有一位工程師在一九九二年移民到巴西,過了兩年,他們在巴西買了新房子,他在台灣的母親很高興知道兒子有了新家,趕緊寄一本《黃曆》給他們,並在電話中教媳婦怎麼使用《黃曆》,特別搬新家是件大事,一定要好好選個好曰子、好時辰才可以搬進去。媳婦照婆婆的吩咐,從《黃曆》上找一天可以搬家的日子。最後,他們找到一天,是《黃曆》說是可以搬家的日子。可惜這一天大家都不方便,所以就要找找看有什麼補救的方法。結果,照《黃曆》的指示說,在可以搬家的那一天,早上八點以前先把家裡的神明請進新屋,先去新家坐鎮保護,到了週六全家人和家具再通通一起搬過去就可以了。這樣做勉強可以通融,但是要忌諱一件事,就是搬家那天,不可以碰到肖鼠的人,否則必遭災禍。結果,那個週六也平平順順的搬進了新家,大家鬆了一口氣,還好一切都順利,也很感謝神明先來新家坐鎮,讓他們能平平安安的搬過來(葉明翰 1997:34-35)。   下一個星期六,他們邀請所有的親朋好友一起到新家來烤肉聚餐,準備要快快樂樂的慶祝一番。他們預備好所有要請客的東西,但就是忘了買木炭和汽水,沒炭火,烤肉就烤不成了。所以男主人就帶著大女兒,開車到超市去買,等了很久,到大家快要回家的時候,才知道男主人發生車禍,被送進了醫院。   事情發生後,女主人就想,難道是搬家那天真的碰上肖鼠的人。後來他認真想才想到,原來是自己的大姊肖鼠。在巴西,大姊是他們唯一的親人,那天弟弟要搬新家,大姊理當過來幫忙,難道因為這樣,就必須遭此橫禍?這次的經歷,使這位工程師夫婦感到活得沒有尊嚴,連那一天搬家都要看鬼神的臉色和規矩,而無心觸犯了一點點,就逃不過厄運的襲擊。他們越想越不對,如果真是神,豈不就是暴君嗎?於是他們夫妻決定「像這樣的神明,我們不要!」,隔天他們就自己把家裡那本《黃曆》和請來的神明偶像通通除掉,改到教會去信耶穌。   基督教對法術的教導  從上面這些實例來看,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人經歷了靈力的存在。我們看到像陳寶桂這樣目不識丁老婦人能給那些醫生宣判無效的病人開藥方、指點人從困境中得解脫,若是不靈驗,他們神壇的香火怎會鼎盛、大得財利呢?曾經有個被醫院宣判無救的病人被抬到陳寶桂的廟裡來,她附身後就開藥方給那病人,結果病真的治好了,那人就做了金牌來答謝。而臺中那位中醫師在附身時所開的藥方,就是連醫院都束手無策的疑難雜症都醫得好。陳澤義替自己算命會考上研究所、能交上女友、家裏會發生不愉快的事等等,果真都應驗了。   基督教也相信這些靈力的存在,但反對信徒操做這些「法術」(Virkler 1988:281),因為聖經清楚教導禁止。《創世記》44:5說:「...豈不是他占卜(divination)用的麼﹖你們這樣行是作惡了。」《利未記》19:26說:「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sorcery),也不可觀兆(divination)。」《利未記》19:31說:「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申命記》18:9-14說:「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interprets omens)、用法術的、行邪術的(engages in witchcraft)、用迷術的(casts spells)、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consults the dead)。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以賽亞書》8:19-2O說:「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麼﹖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列王記》上篇 16:32-3 說:「在撒瑪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set up an altar for Baal)。亞哈又作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列王記》下篇21:6 說:「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divination),用法術(sorcery),立交鬼的(consulted mediums)和行巫術的(spiritists),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以西結書》21:21說:「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裏,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seek an omen),他搖籤(cast lots with arrows),求問神像(consult his idols,察看犧牲的肝(examine the liver)」。12另外在《加拉太書》我們也可以看到聖經反對「守節氣」和「拜偶像」等行為。提摩太前書第四章也一直告誡要遠離這種引誘人的法術。《使徒行傳》第八章也記載撒瑪利亞城內有一個叫西們的人,他的法術雖然遠近馳名,但最後卻也歸信了耶穌。   除了聖經的訓誡之外,現今的基督徒也經驗到這些法術的害處(參考 Virkler 1988:282-5)。我們看到附身在陳寶桂身上的鬼神常常不請自來,有時半夜來,有時吃飯時來,甚至在洗澡時也來,使她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不想再活下去,幾次自殺,卻被救回來。那個臺中醫師自從被附身以後,家庭連續遭遇許多災禍。大兒子生下來就殘廢,大女兒無緣無故自殺了。二女兒是個啞巴,二兒子也殘廢了。最後直到他決心去信耶穌,厄運才不再跟隨他。淑惠的例子也是一樣,長久以來,淑惠就感覺到有一股不明的力量搗亂她、控制她。而那位跛腿少年雖學會了法術,但卻卻換來終身的悔恨。陳澤義雖有博士學位,但因算命帶來痛苦。每天必須轉圈子練功才能入睡,把身體搞壞,以致想自殺。而那位移民巴西的工程師因無心觸犯了規矩,就發生了車禍。因此,基督教認為這些法術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   基督教不但認為這些法術是有害的,甚至知道有些雖然自稱是耶穌的聖靈也可能是冒充的。《約翰壹書》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一九四一年,林道亮由美國回上海後,有人告訴他,有一位教會的姐妹和靈恩派的人接觸後,獲得說方言的本領,常有靈自稱為聖靈的接近她,使她說方言。她也會預言未來之事,雖然不是每一預言都應驗,但大多數都準確。可是教會的人總覺得她不對勁,雖然他們曾勸告過她,她總不聽,所以他們要林道亮去和她談一談。他就問她有沒有試驗過那靈,她說:「沒有!」他就教她要怎麼辦。一天,那靈又來,她就說:「你恐怕不是聖靈吧!」那靈說:「妳從前很聽話,現在你不聽話啦!好,我會叫你半死半活!」說完後,她覺得她全身不能動彈。在她被僵直了二小時後,那靈才離開了她,她也從此不再說方言了!   除了以上這些主動與鬼神打交道而導致嚴重的後果以外,也有些無辜的人莫名其妙地被這些鬼神騷擾的。   在一九六三年,有一位陌生人來找葉明翰牧師,他自稱姓張,在竹東鎮人人都稱他為豆芽王。然後拿一份報紙給葉牧師看,結果報上記載他家鬧鬼,用盡了所有的方法,仍然無法解決。所以,竹東警察局才為他寫下這篇報導在報紙上,希望能有善心人士,來為他解圍。原來張先生培養豆芽,幾年來賺了不少錢,買了一棟房子。當時,台灣正開始興建國民住宅,他很高興地買了一棟國宅,把二樓陽台加蓋起來,預備栽培豆芽菜,樓下作為居家,這樣就能安居又樂業。可惜搬進新家以後,他們才知道這塊地過去是個池塘,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許多人葬身於此。   從搬家的第一天開始,他就沒有平安過。晚上聽見樓上有人走動,搬動桌椅的聲音,而樓上除了培養豆芽菜的幾個大水缸之外,什麼都沒有。起先,他以為是自已賺了錢,遭人忌妒,故意搗蛋嚇唬他。到了晚上張先生就和他十八歲的兒子搬了床,拿了手電筒上樓守夜,準備看個究竟。結果,到了半夜忽然看見牆上冒出一團青色的磷火,他們就開手電筒要看清楚到底是什麼,手電筒一亮,這困磷火就消失了,手電筒關了,磷火又出現了,而且開始走動,在房子裡追趕他們父子。結果父子兩人那晚就被那團磷火趕下樓。   從此,家裡出現更多不尋常的怪現象,孩子們常看見有個女人,在他們家的廁所出入。當時台灣才剛開始裝設抽水馬桶,每天半夜都聽見有人在使用馬桶的聲音。更怪的是,每天早晨他們起來開自來水時,水就冒煙。到了晚上廚房裡放碗筷和剩菜的櫥櫃,就從下端開始冒出磷火的舌燄,這櫥櫃是張太太的嫁妝,他們已經用了二十多年,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直到搬進新家才出現這種怪現象。豆芽王到處尋求解決的辦法,請道士作法驅鬼,卻不見功效。最糟糕的是,自從他們搬新家以後,培養的豆芽菜,一發芽就爛了,這不但使他們生活沒有平安,連養家的生計都遭追到威脅。   竹東警察局就在四月二十五日的中華日報,用半面的篇幅記述竹東豆芽王張先生搬新家鬧鬼,家產遭受嚴重損失的情形,目的是要呼籲人幫助他們脫離這困境。當消息一發佈,就有人來勸張先生,既然民間所有的方法都用過了,為何不去找基督教的人來試試看呢?所以,當張先生知道當地有一位基督徒的家庭要舉行訂婚禮拜,那麼一定可以找到牧師,因此就拿了報紙來,看看教會能否幫助他們脫離這個災難。他並且表示,只要耶穌能救他們,脫離邪靈惡鬼的纏擾,他們全家決心信耶穌。教會於是在他們家舉行「聖別禮拜」,於是他家從此歸於平靜。   在台灣剛剛光復時,有一位日本憲兵隊長的女兒芳子,大約七歲,因被人報復而輪暴致死。當時日本軍隊正在撤退,憲兵隊長只好把她埋在自己的花園內後。後來這幢房子被一對新婚的工程師夫婦所買下。他們生了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當大女兒蓮安二十二歲時,往日本留學,漸漸發現芳子的亡魂附在她身上。她回到台灣來找王敬弘神父為她祈禱。在祈禱時,蓮安陷於昏迷狀態,芳子以小女孩的聲音出現,非常痛苦地喊叫,並要找媽媽。因為她說��語,只有請蓮安的丈夫擔任翻譯。神父以哄小孩的方式,先告訴芳子耶穌可以帶她去找媽媽;芳子在抗拒了一陣子之後,終於願意接受耶穌。當她看到耶穌以後,神父又教她以耶穌之名寬恕那些傷害她的人。而這是她最大的掙扎。經過了半個小時的勸慰和安撫,芳子終於同意寬恕仇人。在幫助她做了寬恕的禱告之後,她的痛苦也得到耶穌的醫治。最後,在耶穌的帶領下,芳子平靜地離開了蓮安。蓮安立刻甦醒過來,但是完全不知到祈禱的過程。   有一位青年名叫建國,大學時加入了佛學社,不但坐禪吃素,而且也學念往生咒想要超度亡魂,有一位老和尚警告他修行尚淺,念往生咒不但不能超渡亡魂,反而會招使亡魂附身。建國年輕氣盛,不聽勸告,行之如故。大學畢業後,建國在外面工作時開始覺得自己內心有一股力量,有時會推動他作他不願意的事。經過別人的介紹,他來找王敬弘神父(1994:206-7)為他祈禱。當神父覆手在建國頭上時,他的手腳開始不自主地擺動。王神父認為有魔鬼附在他身上,就以耶穌的名命令魔鬼說出牠自己的名字。當神父如此作時,建國整個臉和身體都被扭曲,對神父抗拒。在神父以耶穌之名的強力逼迫之下,這時才從建國的口中冒出了一個人的名字,這竟然是他眷村的鄰居。經過不斷地逼問,始知這位亡魂因為搬弄口舌,惹是生非,在死後已進入地獄。建國參加他的追思禮,而建國那時正在念往生咒;亡魂就附在他身上。在真相大白之後,神父就以耶穌之名,強行命令惡魂離開建國,歸到耶穌的權下。惡魂抗拒掙扎了三刻鐘,終於離去。   陳潤棠曾引述一則神學院的師生合力趕鬼的事件。在中國大陸某個神學院有一位叫孫媽的工友,她的媳婦被鬼附身,瘋瘋顛顛,時刻想自殺,有時欲跳樓,有時想吊頸,有時想餓死。丈夫不堪其擾,不得已將妻子帶到神學院看管。孫媽說這鬼在她家已附了四個人,她自已的丈夫也是給這鬼附死的。於是神學院決定為她趕鬼。當晚約有六十位師生願意通宵禱告。他們將椅子排成圓圈圍坐,將被鬼附的女人放在中間。鬼藉女人的口恐嚇他們說:「你們也是罪人,不能趕我們。」他們回答說:「不錯,我們原是罪人,但主耶穌寶血已經洗淨我們的罪了。我們不是憑自己力量趕鬼,乃是奉主耶穌的得勝聖名趕鬼。」她便無言坐在地上,一聽見唱詩禱告,便極其害怕,躺在地上身體僵硬,手足冰冷,面色灰白,看來如死去一般。他們繼續迫切禱告,直到天快亮,鬼忽然向他們央求說:「可憐我們罷!」他們就一起回答說:「我們可憐這個女人,你們離開她罷!」鬼又說:「要我們往那裏去呢?」他們說:「你們從那裏來,就往那裏去」。忽然那個女人長嘆一聲,清醒過來,她驚奇地對她的婆婆說:「我為甚麼會到這裏來?」   我們看到豆芽王、蓮安、建國、和孫媽的媳婦等人本身都與法術無直接的關係,但這些鬼神卻使他們無法安居樂業,使人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甚至被折磨的想自殺。因此,基督徒堅持一定要把牠們趕離。   基督教的矛盾態度  從馬可福音的記載和前面所列舉的幾個見證中,我們看到許多基督徒相信耶穌是全能的大醫者,只要奉祂的名,所有的病都能醫好。但是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卻仍有病痛,仍沒有被醫好。對於這個問題,基督徒認為可能是「信心不夠」,因為聖經記載耶穌在醫病的時候強調:「你的信救了你」。因此一個基督徒如果沒被醫好的話,原因可能是這位病人沒信心或是替他醫治的人,要不然就是為他們禱告的人沒有信心。但是根據蘇穎智 (1995)的訪查,有許多案例證明即使是充滿信心,基督徒的病痛也有醫治不了的時候。但也有很多時候在病人和醫療者信心不足的情況下,耶穌卻醫好了那些病人。再說連耶穌所倚重的使徒保羅也有許多時候對病痛束手無策。他醫好了許多人,但卻無法醫治為福音效忠而罹患重病的以巴弗提。他也無法醫治他疼愛的提摩太的胃病。他甚至無法醫治那帶給他長期困擾的身上的刺。由此可知,「信心」好像不是基督教靈療的絕對因素。因此,誰的病會得到耶穌的醫治仍然是個奧祕。   而從以上的論述我們也清楚知道基督教禁止使用法術,並且認為這些法術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但是聖經卻也記載一些上帝所疼愛的子民也有人做「溝通法術(divination)」。比如說猶太英雄約瑟就是靠他解夢的異能,得以從監牢獲釋。《創世紀》第四十章描述一位為埃及法老王主理酒務的人因得罪法老王而入監,有一天他告訴約瑟說:「我夢見在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樹,樹上有三根枝子,好像發了芽,開了花,上頭的葡萄都成熟了。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擠在法老的杯裡,將杯遞在他手中。」約瑟對他說:「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你出監,叫你官復原職,你仍要遞杯在法老的手中,和先前作他的酒政一樣。」而一位為法老王主理膳食的人也因得罪法老王而入監,他告訴約瑟說:「我夢見在我頭上頂著三筐白餅;手上的筐子裡有為法老烤的各樣食物,有飛鳥來喫我頭上筐子裡的食物。」約瑟對他說:「你的夢是這樣解:三個筐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斬斷你的頭,把你掛在木頭上,必有飛鳥來喫你身上的肉。」後來正如約瑟向他們所解的夢,管酒的人官復原職;管食物的人被斬了頭。《撒母耳記》上篇記載猶太王掃羅在一個叫隱多珥的地方找到一位用法術靈交的婦人。他要那婦人招先知撒母耳上來。當掃羅看到身穿長衣的撒母耳時,就屈下身體,把臉伏於地上敬拜。撒母耳對掃羅說:「你為甚麼攪擾我,招我上來呢﹖」掃羅回答說:我甚窘急;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上帝也離開我,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請你上來,好指示我應當怎樣行。」而馬太福音記載當耶穌生在伯利恆的時候,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裡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另外我們知道《啟示錄》的記載都是根據約翰觀察異象而得來的啟示。總而言之,從聖經上可以看出,即使是上帝所疼愛的子民也是相信、並且操作「夢占」、「解夢」、「靈交」、「占星」和「觀異象」等法術。   有一本在基督教界很受信徒歡迎的書名叫《屬天生活的聖經鑰句》,顧名思義,這乃是因為整本書寫滿了從聖經上摘錄出來的句子。但是它不是一本聖經助讀本,而是一本「治病」和「解決生活困擾」的手冊。這本書宣稱可以治的病有:「胃腸病」、「酗酒」、「過敏」、「關節炎」、「哮喘」、「不孕」、「背痛」、「尿床」、「骨傷」、「灼傷」、「晒傷」、「癌症」、「感冒」、「膀胱炎」、「糖尿病」、「溼疹」等等。如果有上述的症狀,可依書上的索引得到「處方」。這些「處方」其實就是一些聖經��節,將這些經節每天念四次,每次誦讀三遍,病很快就會好起來。有一位婦人得了眼癌,她就照著「處方」念「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聽的人,耳必得聽聞(以賽亞書三十二章第三節)。」「那時,瞎子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以賽亞書三十五章第五節)。她把這兩段經節每天念四次,每次誦讀三遍,如此持續讀了二星期,病就好了(戴君恩 1984:8)。在「生活困擾」方面,這本手冊可解決「孤單」、「憂慮」、「忿怒」、「恍惚」、「受挫」、「失物」、「兒童教養」、「離婚」等問題。有一位女士遺失了戒指上的一顆大鑽石,她到處搜索,地板掃過,垃圾筒也翻過,就是找不到。她就開始念:「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馬太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六節)」。一星期後的一個早晨,她發現地板上有東西閃爍發光,正是她的鑽石(戴君恩 1984:10-11)。以宗教學的觀點來看,這很明顯的就是咒術(incantation)。因此,Suesse (1987)才認為基督教對法術的態度可以說是又愛又恨(ambivalent)。   結論  綜合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現今的基督徒不但相信這些「醫病趕鬼」的異事,也經驗到了這些神蹟。很多見證者雖有向現代的醫療體系求援的經驗,但是他們確信乃是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才得到醫治。基督徒知道鬼神會附在人身上,為人開藥方、指點人脫離困境,預知未來等異能。但也會使人無法安居樂業,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甚至被折磨的想自殺。因此,基督徒堅持一定要把牠們趕離。基督徒同時也相信並經驗了其它的法術的靈力,但認為這些雖然有一時的功效,但是長久來看卻是有害的。聖經也清楚教導禁止操做這些法術。   基督教聖經從頭到尾都在強調這個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祂是宇宙的主宰。強調世界上雖有一些邪惡的力量,但是卻抵擋不過上帝的大能。所以基督教聖經中充滿了神蹟異事。聖經學者認為耶穌基督不斷地醫病趕鬼,無非是要證實祂握有上帝勝過自然律的權柄(Kelsey 1987)。猶太拉比傳統(Rabbinical Tradition)更認定那撒勒人耶穌是施行法術(practice of sorcery)才被釘十字架的(參考 Waida 1987)。現代的聖經研究學者也推論聖經作者及翻譯者們深信耶穌有法力,因此他們在記載及翻譯馬可福音第五章耶穌醫治那小女孩的時候,故意保留祂所說的那句關鍵話的亞蘭語(Aramaic)原文:「大利大,古米!(Talitha Koum (Little girl, stand up!)」;在記載及翻譯第八章祂醫治那瞎子的時候,也故意保留那句關鍵話的亞蘭語原文:「以法大!Ephphatha (Be opened)」。13保留亞蘭語原文的目的是相信那些關鍵話是咒語(incantation),靈療的時候可以使用。   Meyer曾對台灣的中小學教科書做了一次檢視,他發現教科書的「宗教態度」全然是採「理性主義(rationalism)」的態度。書中認為像基督教等正信的宗教應該是一個強調道德與倫理的宗教。整套書上連一個神蹟或超自然的經驗也沒有提到(Meyer 1987)。而這麼多年來我們沒有看到基督教會對此態度的抗議。14其實教會這種立場並不是偶然的,現今基督教會宣講的信息,大多集中在「感恩與奉獻」、「犧牲與受苦」、「十誡」、「家庭倫理」、「社會責任」、「平安與喜樂」等主題上。如果遇到有關神蹟的經文,教會會解釋「醫病」主要是要「醫治心病」,因為肉體上的疾病有醫院治療。而「趕鬼」主要是「趕走心理上的鬼」。15聖經所記載的「醫病」、「趕鬼」等靈異經驗幾乎不再被強調。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本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之一)就把靈療的神蹟理性化,他說如果他的孩子生病而送到醫院,醫生把病醫好了,這就是神蹟,因為這是上帝的運作才把病醫好的(參考 Kelsey 1987)。其實這種態度早在宗教改革時期就已如此了,馬丁路德(M. Luther)與加爾文(J. Calvin)就已認為強調神蹟的時代已經過去了(the age of miracles was over)(參考 Kelsey 1987)。因此現今的基督教會對有關靈異的記載所採取的「理性主義」的立場不但有其歷史背景,而且筆者認為因為教會至今仍然無法清楚掌握靈療的準則,對法術的態度也存在著許多矛盾,所以也就無法在這方面作強調。


1本文是由瞿海源教授所主持的「新興宗教現象及相關問題研究」計劃的前置計劃研究成果之一。2佛教相信有靈異奇事或神通,卻不刻意強調或追求。而默罕默德也不強調神蹟。3本文之聖經中文譯本採用「和合本」,英文譯本採用「新國際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4英文聖經對「神蹟」的一詞主要翻譯為:miracle, sign, wonder, mighty work, portent, prodigy, marvel 等等。但是普遍都是指:「在某個事件上,讓人體會到上帝奇妙的大能」(McCasland 1962)。5雖然「新教」與「天主教」在神學與教義上有許多相異之處,但是在這篇文章所討論的主題的看法卻無明顯的不同。因此本文所用的「基督教」一詞乃同時包含「新教」與「天主教」,但是主要還是以新教為例。6聖經中記載耶穌一生行誼最多的是「四福音書」,而這四本福音書中又以「馬可福音」的寫作方式最為淳樸,最常為聖經學者所引用。7在信仰治療(faith healing) 或靈療(spiritual healing)的另一個討論主題就醫者的態度(Van Dragt 1988)。此經文可供其參考。8有許多基督徒經驗到「醫病趕鬼」的神蹟,也做了許多見證。但是本文只選了一些較具代表性並且可供追蹤的見證。9這十幾年來,台灣掀起一陣「靈恩運動」的風潮,這個運動也重視靈療和趕鬼。我們將另外撰文討論。10以上的這些靈療的見證取材於:http:/www.tjc.org.tw/evident/index.htm。11信仰治療(faith healing) 或靈療(spiritual healing)的一個熱門討論主題就是到底是病人因自己的信心而使病情好轉呢?還是醫者的靈力使人得醫治(Van Dragt 1988:48)?此經文可供其參考。12殺一動物檢視其肝臟。古巴比倫人因信肝是靈魂所寄託的地方,所以以其為占卜的依據。請參照李亦園(1980)詳細的解釋。13亞蘭語是耶穌的母語。14多年來只有錫安山新約教會對台灣宗教教科書「宗教態度」有所抗議,並且發動罷讀教科書的「神本教育事件」,但是規模甚小,而且也不是抗議其理性主義的態度。我們將另外撰文討論此一事件。15也有些教會認為「趕鬼」主要是要「趕走政治惡靈」。但是這也是理性主義的詮釋,所以不在本文所討論之內。

《參考書目》陳澤義 1996<我和靈界接上了線>,《靈魂 CALL OUT 解讀靈魂完全手冊》周逸衡等著,台北:商周文化頁252-64陳潤棠 1994《破謎,闢邪,趕鬼》,香港:基道書樓戴君恩 1984《屬天生活的聖經鑰句》任炎林譯,台北:大光出版社林道亮 1996《從靈洗到滿有聖靈》,台北:華神出版社蘇穎智 1995《認識聖靈》,台北:福音證主協會王敬弘 1994<靈魂附身及解脫>《靈魂附體與精神療法--深度追蹤心裡世界的全貌》黎國雄著,希代出版社頁197-210葉明翰 1997《在基督裏的闢邪妙方》,台北:大光出版社李亦園 1980<第十四章 說占卜>《文化人類學選讀》李亦園編食貨出版社頁247-68Kelsey, Morton. 1987“Miracle: Modern Perspective”. In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tor in chief: Mircea Eliade. New York: MacMillam.McCasland, S.V. 1962“Miracle”. In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itor in chief: G.A. Buttrick. Nashville: Abindon Press.Meyer, Jeffrey. 1987“The Image of Religion in Taiwan Textbooks.” Journal of Chinese Religions. (Fall). No. 15. pp.44-53.Pelikan, Jaroslav. 1987“Christianity: An Overview”. In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tor in chief: Mircea Eliade. New York: MacMillam.Suesse, E.M. 1987“Divination”. In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tor in chief: Mircea Eliade. New York: MacMillam. 1987.Van Dragt, Bryan. 1988“Faith Healing”. In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ed. D.G. Benner.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 pp.48-54.Virkler, H.A. 1988“Demonic Influence and Psychopathology”. In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ed. D.G. Benner. Michigan: Baker Book House.Waida, Manabu. 1987“Miracle: An Overview”. In The 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editor in chief: Mircea Eliade. New York: MacMillam.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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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書描述的比較詳細,電影在這部分的拍攝算是很含蓄。
所以建議還是把書找出來看一遍,推薦林鬱版的和新潮社的,都是孫致禮教授翻譯的。
舉個例子的話,
達西在賓利離開前其實已經算是對伊莉莎白很迷戀,但還能用理智克制。而在伊麗莎白去拜訪新婚的夏綠蒂時達西不是常常呆呆的嗎?電影雖然有演出來,但是書裡更是明顯,因為達西已經克制不住對伊莉莎白的感情了,無法再用理智告訴自己門不當戶不對問題,這部分的表現書比較好,另外伊麗莎白的妹妹們和媽媽多次出醜的部分電影礙於篇幅只有一點點,無法表現達西的厭惡就無法晚整呈現他的掙扎吧?不過大體上是有把那樣的轉折和變化演出來啦.....只是要觀察的很用心。
伊莉莎白倒是還好,因為畢竟她對達西有厭惡以外的情感是在告白後的那封信,彭巴利那次情緒波動電影倒是很明顯,後面雖然有點倉卒(我很不滿電影省略散步告白的部分直接跳到清晨.....ORZ)
2.先是那封信對他有點愧疚(算是吧?),其實伊麗莎白那邊根本不想再見到他,後來碰到彭巴利事件,那次的偶遇管家的稱讚幫達西加分加很多,其實那邊電影刪減不少,伊莉莎白其實很訝異達西的轉變,書裡花了不少篇幅描述達西態度的轉變和伊莉莎白的訝異到尊敬,好感到愛戀,因為她終於看出達西對她的討好和愛慕,本來伊莉莎白以為她那樣難堪的拒絕會讓達西不想再見到他,沒想到達西還是喜歡她而且為她改變他的缺點----傲慢。
後來莉蒂亞事件是對他充滿感激吧!愛戀度又加溫不少。
3.珍脾氣好,溫婉,穩健,健談,愛笑,心地善良。
伊莉莎白聰明(但因聰明反被聰明誤,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調皮,大方,活潑,健談。
瑪莉有點自卑,學問好,雖然用心在鋼琴,唱歌...等,但因為太過於造做,所以給人不真誠的感覺。
吉蒂個性軟弱,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莉蒂亞個性固執,輕浮,有花痴傾向。
4.我不認為夏綠蒂有錯,這也是考量之一,不可否認聰明的夏綠蒂沒有貝納特家兩姊妹的美貌,夏綠蒂家的妹妹並沒有像貝納特家一樣可以出來交際,雖然有點過分,但對家人來說她真的是個負擔。
四種婚姻沒有特別不好的問題(莉蒂亞的婚姻是例外),要說好的話珍或伊莉莎白當然是比較好的,但畢竟那只是個趨近於童話般的故事罷了。
5.愛情是婚姻的墳墓,有愛情不見得有好的婚姻。沒有愛情但如果生活上協調的好也許會萌生愛情或是各適其所,雖然日子會很乏味。
6.世上的人往往相信表象而不去探究真相是什麼,應該說,容易被表象欺騙。
7.小說是凱瑟琳夫人=▽=,看似最有智慧實際上不過是個滑稽角色,嚴重的自以為是,最後竟意外幫達西與伊莉莎白的紅娘,算是作者對她的揶揄吧!
8.珍奧斯汀將人物刻畫的栩栩如生,讓人深切的感受到傲慢與偏見的交錯而引發的故事,小說當然是最詳細的呈現人物性格及內心轉折,這部分很難用電影表達。
但電影中許多畫面暗示不是小說可以表達的,另外電影也在視覺上增添很多趣味(例如達西與伊莉莎白第一次共舞那裡,很多場景或分鏡的諷刺與表現不是文字可以傳達的),只是電影也逼不得已省略很多東西。
不過電影和小說最大的不同是,小說將傲慢與偏見分屬男女主角,但電影的解讀卻是男女主角同時兼具傲慢與偏見的特質,這部分上我比較喜歡小說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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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是一種特殊的職業,口語翻譯則是一種富有創造性的藝術活動,在思想、作風、知識、技能、心理等方面,作為一名優秀的口譯翻譯人員,需具備優良的職業素質,我們認為,口譯人員應具備下述四項素質:
◇良好的綜合翻譯能力,即中外文水準,及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包括文、史、地、藝術、科技、政治、外貿等知識);
◇要有職業道德,工��態度認真,人品正派,謙虛謹慎,保持國格和人格;
◇實務上的的動手能力,即會辦公室自動化應用、中外文電腦打字、故障排除和電腦檔案的處理;
◇要有保密意識,無論是談判內容,還是資料檔內容,都不能隨意洩漏給第三者。
總之,良好的職業素質對口譯任務的完成可說是至關重要,華碩翻譯社通過各種培訓和實務上的磨練,使我們的口譯人員具備優秀的外文素養、精湛的業務素養、超卓的智力素養和宗教的心理素養,進而勝任各種複雜而又富有挑戰性和創造性的口譯工作,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翻譯市場中能出類拔萃,名揚四海,成為翻譯行業中的航空母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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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中華民國93年3月19日台參字第 0930036132A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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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留學貸款之資格?申請留學貸款應檢附哪些文件?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1)留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已婚留學生及其配偶之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下。
(2)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兩人以上出國留學。
留學生未在國內貸有教育部就學貸款;
或曾貸有教育部就學貸款,而已還清者,
或留學生已獲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
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者不得申貸。
若有問題疑問歡迎你再補充發問^_^ evan
一、 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
二、 留學生護照影本 。
三、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班原則同意入學證明文件、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該等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四、 留學生、申請人及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五、 留學生已出國就讀而由國內親屬申請本貸款者,應檢附入出國管理機關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
六、 經稅捐機關核定之申請人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暨財產查詢清單正本。
七、 留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已婚留學生及其配偶之家庭年收入符合教育部公告之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應另檢附留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已婚留學生及其配偶之家庭,經稅捐機關核定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及財產查詢清單正本。
八、 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九、 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者,
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姐妹出國留學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若有問題疑問歡迎你再補充發問^_^ 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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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你這間五姊妹翻譯!! 這間是老字號囉之前在網路上搜尋了很多的資訊 也找過很多間翻譯有一些態度很差的 翻譯出來根本也不專業 可是自從我找到了這間翻譯我現在都給這間翻譯了!!不管是各國文字翻譯還是公司文件去公證認證,效率都很不錯!如果說要快速的得到優質的翻譯文件,需要做的就是盡早計畫跟安排!提前洽詢,這樣才不會誤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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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唸什麼系?想到哪一間學校念?
你說的第一志願八十萬學費是私立的費用
第2志願學費約32萬市公立的費用
入學的財立證明通常要求是一年到一年半的學雜費的金額
就是要確保你有錢可以唸下去把書念完
直接的說
你的心志很高可是眼高手低
你目前要達到的目標是你能力x兩倍不及的程度
以你家中的狀況以及你目前是失業的情形
是不可能以私人信用借貸跟銀行借到錢給你唸書的
財力證明只是一張證明,可以是自己,親人,或是友人都能是你的財務支持者,不一定需要至親
所以你可以:
1.跟所有認識的人借錢,再向信用卡暫時借錢,把所有想得到臨時借款的管道全用上,湊滿財力證明要求的額度,再向你的銀行要求證明有那麼多錢;之後再把錢全部還回去 (這個方式你需要負擔一些利息來達成目的)
2.找找看你的朋友或是親戚,有沒有人比較有錢的,以他們的名義用他們的銀行財力證明,請他們當你假的財務支持者,做做表面工夫給學校看.(這個方式是欠人情,但是不需要跟人借錢就可以做到的,你的麻煩也少)
學費:
你手上目前有二十萬,也就等於美金七千元左右,扣���你飛機票之後大約剩,五千五美金;以一般新的留學生來說,省著花這五千五剛好夠你第一學期的生活費.
這樣說來,你的第一學期公立學校的學費,根本沒有着落,更不用說你第二學期的學費加生活費連個penny都沒有影了.
你要讀的是碩士不是語言中心, 你一定要確保自己加上家裡的幫助有能力完成起碼1/2的學雜費用,再出國留學;
全世界都一樣,獎學金不夠當飯吃, 除非你去讀普林斯頓之類的研究所(有些系直接有研究經費支持每一位學生完成學業)
你拼命的兼差加獎學金就可以幫你把書讀完?講得非常清鬆但是困難度99%;不是看不起你,而是你自己沒有看清楚你的處境,
-你一到國外就跟得上學習進度?
-你一到國外就能馬上身心都適應環境?
-你有把握可以拿到多少獎學金?
-你能在合法情況下工作多少時數賺多少錢?
-如果是打非法工,你有把握不被抓不被遣送?
兩年研究所的生涯,你勉其難的把第一年完成了,但是剩下的呢
如果逼到最後,身上一屁股債又沒錢把剩下的唸完
你願意放棄學位嗎?
金錢的壓力跟精神的壓力很容易把一個人逼上絕境的
你的情況是站在懸崖邊沒有前進跟後退的路
除非你的身邊出現一位"angel"投資你的學位
就我知道的,台灣教育部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有兩項資源,你可以試試
一是考試取得公費留學
另一是留學貸款---最高給碩士生只有90萬的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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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的條文:
第二條 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其他經本部核可之銀行。
第三條 本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僅修讀碩士學位者,額度最高新臺幣九十萬元。
第四條 本貸款對象之留學生應為我國國民,於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出國全時修讀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學位,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為新臺幣一百四十五萬元以下。
二、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前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計算方式如下:
一、留學生未婚者,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二、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離婚者,為其與父或母之一方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三、留學生未婚而其父母皆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四、留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年收入所得。
五、留學生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年收入所得。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留學生家庭年收入數額,由本部參考國民住宅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授權行政院訂定之每年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訂定。
第五條 留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貸款:
一、貸有本部其他 就學貸款尚未結清。 1
二、領有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
留學生申請本貸款經承貸銀行核發符合申貸資格通知書後,於第一次撥款前,取得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者,應停止撥款,並取消其申貸資格。
第六條 本貸款以留學生本人或其國內親屬為申請人,並應另覓一人擔任保證人。
前項申請人及保證人均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應具完全行為能力及無不良信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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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當代華文基督教界二十一種三一神觀
 
在舊約中,先知何西阿勉勵以色列的百姓說:『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六3)。在新約中,使徒保羅寫信給腓立比的聖徒說:『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三8)。使徒保羅已將對基督的認識(不僅是基督)視為至寶,為此而丟棄萬事,看作糞土,他是我們的榜樣。
因為『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十一32)。認識神的人能夠、也必剛強開疆拓土,為神開闢天下。今天神在地上,就是需要這樣認識祂的人。就在人類邁進二十一世紀的關頭,主再來的緊近再次催逼我們;『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達到了長成的人,達到了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弗四13)。
鑒於眾信徒對三一神之認識籠統,並對三一神觀眾說紛紜,實有加以釐清之必要。筆者僅將當代華文基督教界之三一神觀作整理對照。初步條列出二十一種加以整理歸納,以神純淨的話語來對照,加以評論,期能有助於以弗所四章豫言的完備應驗。
一 交依學說
中國當代本色化神學倡導人謝扶雅的交依學說是調和了中西學說。他一面採懷海德(Whitehead A.N.)的進程哲學(process philosophy),另一面用易學為方法,來發展他的進程神學-交依學說(Theory of Interdependency)。交依學說是根據後漢大儒鄭玄,以『「易有三義:簡易一也,變易二也,不易三也」為基礎,認為易學此論點相當於中國的本色神學。所謂「不易」即上帝在其本身;「變易」等於上帝為其本身;而「簡易」便是最容易知、最容易行的中道。』1
謝氏因而推論其《我的一些未成熟的神學思想》:『上帝在其本身是靜態的上帝,上帝為其本身是動態的上帝。聖子聖靈皆自最初與聖父同在,構成西方初期教父們所稱說的「三位一體」。但我們中國人,不妨另取一體兩態(靜與動)的真神。』2
謝氏脫離聖經基礎,自易經取材,創造神學系統,實為一極大的混合。他的三一神論,其實是他真理準則觀念之直接結果。他不認為真理之準則純是聖經,事實上,他曾題出編纂所謂《中華基督教的聖經》,約略可由四部組成: 新約全書, 舊約錄要, 儒經備旨,(附)道佛舉隅。並辯稱『基督教既受了猶太教的經典,為何不亦可採擷中國正宗的十三經及佛道兩藏。中國的宗主信徒,與世界各國各族的基督徒,同奉「一主、一信、一洗」的公約而靈性相通,此外自不必需要鐵板的同一。3』古代馬吉安(Macion)異端只題出選擇性接受聖經,謝氏之論,比馬氏之異端尤甚之,既惕除聖經部分,又加儒道佛之酵,實為離經背道之說。
二 生命整體演化說
在中國完成其神學思想架構,並參與鑑定北京猿人的人類學家法國神父德日進(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採用柏格森(Bergerson)的宇宙演化論為基礎,發展其生命的整體演化說。他在《神的氛圍》(Le Milieu Divin-Essai de vie interieure)一書中題到:『宇宙是一個整體,它演化成生物─有意識的生物、有心智的人,它仍繼續向著精神方向在演化。物質宇宙開出了生命與精神的花朵,靈肉綜合的人正在結出更豐碩的果子。4』『天主的無所不容,它像是世界的滋養液,無往而不流,負荷著使人聖化的寵愛。基督信仰的精華,便是給我們題出這個問題,並予以回答:「那就是道成人身的,耶穌基督」。5』『天主在一個變成火熱的宇宙中心顯示自己。基督便是宇宙的心臟,祂是足以滲透一切的火,祂漸漸蔓延到各處。』6
基督在其眼中,乃為無位格的宇宙基督,而照其所期望的結果,宇宙終極的大融合,乃是一種汎神論的理想。此理論混合世俗哲學之宇宙觀與聖經神觀,創造成一畸型之『進化神觀』,亦一混雜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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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齊物論中的天主聖三神祕關係
當代中國天主教成世光主教在其《太初有道》一書中,論及:『老子第四十二章有一段話,與天主三位一體有關連。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晉朝王弼註老子,有特出的地方。他說:「已謂之一(道生一),豈得無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我們用今日語體文譯說王弼的註:既已經是「一」,那能沒有「言」,那能不說話呢?有了「一」有了「言」,不就是「二」嗎?然後「一」與「二」自然就生出了「三」。… 王弼的這個註解,近乎我們神學上講天主三位一體道理。他是引用了莊子齊物論中的話。莊子說:「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莊子齊物論,原是講「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如今忽然說出這樣的幾句話來,實在使我們驚奇。我們驚奇在天主降生以前的莊周,居然說出了天主三位之間的神祕關係:天主第一位(父)生第二位(言);第一位與第二位又共發第三位(神)。』7
嚴格的說,本段所題的論點,乃屬於宗教比較學(Comparative Religion)的範疇,但是成主教之『莊周…說出了天主三位之間的神祕關係』一語,已開始傾向 將莊周哲學與聖經的思想混雜。
四 陰陽太極圖
任教於輔仁大學神學院之奧地利籍神父谷寒松(Gutheinz, L.)所著《天主論.上帝觀:天地人合一》一書中,對混合的趨勢有進一步的發展。他說:『在中國的文化思想裏,有一個極為生動傳神的圖像-陰陽太極圖。…太極的整體就是無始無終、永遠現在的惟一天主。陽…象徵父愛的給予者,代表陽剛之愛。陰…象徵子愛的接受者,代表陰柔之愛。陰陽相交合一的動力…就是天主第三位聖神的象徵,是愛的奧蹟合一的面目。…我們把如此富於生命力的太極圖,應用在天主聖三奧祕的解釋上,一方面確能幫助我們更深入的領悟聖三的堂奧,而且是以一顆中國人的靈思與聖三相遇,實在倍感親切!』8
此書對三一論教義的發展史,提供華文世界中最詳盡、最豐富的資料,誠屬難能可貴。然而,將父-子-聖神以陽-陰-合來類比,一面來說,比根舍(Gunther, A.)以正-反-合(Theis-Antitheis-Syntheis)來類比父-子-聖神,更富動態感與生命力。另一面,這種類比開始嚴重的混雜了聖經的真理。
五 統一教的陰陽神論
以東方哲學來混雜聖經思想者以文鮮明為最,文氏以其《原理講論》(Principle)一書為其教義基礎,創立統一教(Unification Church),其中多有揉合、攙雜東方哲學,如:輪迴等。其神觀係以世間之陰陽二性,推論上帝為二元屬性-原陽性(Primordial Masculinity)與原陰性(Primordial Femininity),而造出『陰陽神論』、『陰陽創造論』等。並以其本人為再臨之彌賽亞,且休妻另娶日本韓鶴子,以全世界的真父母、父母神自居,其越過基督教訓之處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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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以『顯現事件』為前題所建構之三一神觀
摩門教(Mormons)乃是一種以《摩門經》、《教義與聖約》及《無價的真珠》等著作,超越聖經而形成的宗教混合主義。其教義的前題根據其先知斯密約瑟(Joseph Smith)從天上人物所得之『異象』。正如該教美國南部諸州傳道部會長黎嘉蘭於其教義信息中所言:『此項關於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的真實知識,已在本福音期中再度臨到地上,不是藉著研究聖經,而是藉著這些天上人物對年輕的斯密約瑟的實際顯現,如他已那麼感動人心地作證的。』9
摩門教對三一神有如下看法:
第一,『祂們(眾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亞伯拉罕書四3)。
第二,『神自己原和我們現今一樣,如今他是一個被高舉的人,在天上坐在寶座上!…我們或許以為神在已過永遠就是神。我要駁倒這種想法,揭開幔子,使你們能看見。』10
第三,『父也有一個有骨有肉的身體,是可觸摸的,像人的身體一樣』《教義與聖約》(130:22)。『因此我們知道父與子就著形狀與身量說,都是一個完全的人;他們分別都有骨有肉、可觸摸的身體。』11
第四,『三一是三個分開的神:父、子和聖靈…這三者是分開的個體,物質上與彼此分別,這可由神聖者對待人的可信記錄表明出來。』12
第五,『祂、祂的父和聖靈,是三位個別的人物,經文中所題祂們的合一,只是目的和願望的合一。』13
由此觀之,摩門教為三神論,無可置疑。由其經典及著作中可以清楚顯示,在其有限引證聖經經文的觀點中,摩門教之神觀已經跳脫其聖經的原意,雖然仍使用相同或類似的辭彙來發表。
七 次位論的三一神觀
在臺灣,因拒服兵役而造成轟動;在美國,因拒絕輸血,而被人稱作『最危險的教派』的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 Witness),擁有其奇特的三一神觀。與聖經中獨一的三一神(The Unique Triune God)觀迥然不同,乃是一種次位論的三一神觀(Subordinationistic Tritheism) 耶和華見證人極力辯稱上帝自始至終都高於耶穌。他們舉出聖經中許多例子,如耶穌向父的禱告,以證明耶穌表示父是高於祂的14。此外,他們認為,聖靈只是上帝的動力15。從其各種著作中,這種始終一致、強烈的觀點,使人無可避免的聯想起其為四世紀亞流主義(Arianism)的現代版本;這是一種次位論的思想,父、子、靈在一種上下相屬的框架關係中,此觀點已在尼西亞大會中將之定罪為異端,而加以咒詛。
以我們接受整本聖經作為信仰和生活獨一標準的基督徒而言,聖經中所有論到三一神的事實記載,我們都當全盤接受。一面來說,在救恩歷史中,的確有父比子大的事實。然而聖經中也有論到耶穌就是神、是耶和華神的經節,我們對這兩面的經文都該同樣接受。
耶和華見證人教派所出版譯本對以賽亞書九章六節有如下註解:『以賽亞書九章六節中的全能的神,原文 e1gibbor,意Mighty God。而創世記十七章一節,是全能的神。這裏全能的神,原文 e1shadday,意Almighty God,所以創世記中這位全能的神才是獨一的耶和華神』,其地位大於以賽亞書中所說嬰孩要稱為之全能的神。他們宣稱這只是次於那全能上帝的次神。其實,由以賽亞十章二十、二十一節可知兩者為同一位。
約翰一章一節在該教派所出版的新世界英文譯本聖經中,將之譯為『In the beginning the Word was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a god』,末了一句成了『話是一種神』,其用意想要說明:話只是次級的神,耶穌並非神本身。無可置疑,此等說法是聖經不容許的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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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真耶穌教會的三一神觀
由華人在中國北方所創立的真耶穌教會(True Jesus Church),其教義與北美洲『獨一神格靈恩派』不謀而合。但因其並非北美獨一神格靈恩派的分支,而被伯納德歸類為自生自長的獨一神格靈恩派16。這類團體自稱獨一神格靈恩派(Oneness Pentecostal),他們強調神絕對的一,神的所是是絕對不可分的,在祂裏面沒有身位的區分。因此,主耶穌就是神自己,而不是神格父、子、靈中的第二位。這派人士大膽的表示,他們所堅持之『神的一』(The Oneness of God),基本上就是形態論(Modalism)的同義辭。也就是說,獨一神格靈恩派就是二十世紀的形態論。17
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文宣處出版謝順道所著《聖靈論》一書中說到:『由此可以推知,在基督降生前,尚未進行救贖工作的永遠過去,神是獨一的;基督再臨,救恩完成後的永遠未來,神也是獨一的。在救恩的期間,為了完成救恩的需要,神似乎分成三位,其實卻是同一位神的作為。救恩的期間,始自基督的降生,終於基督的再臨,前後大約二千年;這二千年,就神永恆的時間來說,是極其短暫的。…奉主耶穌的名施浸…。因為他們知道父子聖靈都不是名,只是稱謂;父自有父的名,子自有子的名,聖靈也自有聖靈的名。…按名一字,在原文上是單數 ,英譯本也是;此事表示,父子聖靈是獨一神,祂的名是獨一的,就是耶穌。』18
《聖靈論》一書中認為只有救恩的期間,神似乎分成三位,之外神都是獨一的。此觀點確實是很形態論的。
九 面具說
雖然早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以拉丁文persona來表達希臘文hupostases之涵意,之後也為拉丁教會的傳統所採取,並沿用迄今。然而,父、子、聖靈為三個hupostases ,並非指當初羅馬帝國時代的戲劇演員所戴的假面具(masks),用以扮演各種角色的那種意義,用在法律上是指有資格擁有某種財產的人,也指這樣個人的具體表彰與其所反對之形態論觀點不同19。不幸的是,這種不準確的思想仍流傳至今。如周聯華在《神學綱要》中所云:『三位固然永遠是三位,但是當我們想到特土良在用tres personae(今譯為三位)的時候,persona是解釋作「面具」。上帝有三個「面具」,那就是父、子、靈。同一演員用三個面具,可以演三個角色,這三個角色都是同一位演員表演的。…假如我們接受這個解釋,那就是上帝是一(我們所信的是獨一神),但是以三種不同的身分出現,那三種不同的身分就是父、子、靈。假如我們認為「面具」對我們國人很刺耳的話,我們可以用彰顯。三位一體的教義是上帝的三種不同的彰顯。20』周牧師此說法,有涉及形態論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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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三位一身體說
在《信徒與神學,卷三,奇妙的神》一書中,吳明節大膽的題出一個新的解釋,『三位一體』的體字,乃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體。原文如下:『最後,我大膽的題出一個新的解釋,「三位一體」絕對正確。「體」字乃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之「體」,基督是真神彰顯自己最完備的啟示,在祂體內,三位全備的神格與人格都合而為一。是一個道成肉身之體的功能,無論如何劃分,上帝在道中,基督在道中,聖靈也在道中,這道是已成肉身之道,就是神三位之體。所以說:「神是三位一體」的。』21
當然,這種說法比較起義大利弗羅倫斯(Florence)巴迪尼(Bardini)博物館中,以一頭三臉面的身體來表達三位一體的形象,是高明多了。那是歐洲中古時期表達三位一體的一種方式。然而,吾人若略知三一神論道理的歷史發展,就知『體』絕不是指道成肉身之『體』,而是指『實體』(substantia)說的,就不會犯下三位一身體的錯誤了(參《肯定與否定》第二卷第一期,六七至六八頁 )。
十一 委員會式三一神觀
許多華語基督徒的三一神觀乃是三神論傾向的,如同《基督教神學手冊》作者麥葛福(Alister E. McGrath)的觀察:『許多基督徒這麼樣來思想三一神的!在他們的想法中,耶穌基本上乃是神聖委員會一個成員,奉派到地上來傳達一些事,並且把受造界的事情給弄妥了。…但聖經上從來沒有一個地方將神模擬成一個委員會。一個老人坐在天上的觀念比它還要更糟!我們會猜想:他們有甚麼議程?主席多久使用他那一票來解開另外兩個委員相持不下的僵局呢?這整個觀念都是荒誕不經的。但它是怎麼發展出來的呢?為甚麼有些基督徒會用這個方式來思想呢?答案非常簡單:他們在三一神論上所受的教導糟透了,這麼厲害的誤解實際上是不能避免的。』22
十二 三一分身說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本體分身的說法,不幸的被用來解釋三一真神。從『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中有『三一分身』的說法,並將聖靈稱作『清風』。在《神學綱要》卷一中,周聯華沿用此說法,並認為這容易為中國人的觀念所接受:『在三位一體之奧祕中,當上帝分身成為子以後,父依舊是父。上帝分身成為「子」了,子中有上帝,但是並沒有影響到父,父仍舊是父。怎樣解釋「子」,也同樣解釋靈。因此,父、子、靈是三種彰顯,卻是一位上帝。』23
以『分身』的說法來解釋三一神的奧祕,其三神論的傾向是非常強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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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聯邦政府式三位一體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翻譯伯特納(Loraine Boettner)所著之《三位一體》書中,對三一神論有各面的描述。可喜的是,該書甚至引進『內在的』三位一體和『時代的』三位一體的觀點來說明。可惜的是,該書卻大膽的以聯邦政府作為對三一神的比方。『假如我們可以大膽的以聯邦政府作為比方,我們就可看出三個同等奇妙的和協調的分部機構。我們可以說聖父,是掌管計劃與創造世界,制訂律法並且賜下子來使百姓得贖的,可以比作立法機構;聖靈,具有重生與潔淨的能力,和控制人的思想與本性的能力,可以比作行政機構;聖子,捨棄祂自己去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並對全人類施行審判,可以比作司法機構。』24
聯邦政府的立法機構、行政機構、與司法機構,具有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特質。將其運用在解釋三一神,確實是大有問題。
十四 三位一靈說
唐崇榮於《三一神論》第一版內題到:『最近有一個人特別引起我注意,他不是用三位一體的名稱,而是用「三位一靈」,我認為是很不錯的,因為聖父是靈,而耶穌基督祂復活、昇天,祂現在是靈體的;而聖靈是靈,主是那靈可以用在三位的身上。主是靈,聖父是靈,聖子是靈,聖靈是靈,而聖子、聖父、聖靈乃是同本質、同榮耀、同本體的一位上帝,是不同的三個位格。』25
靈為神的本質(ousia)固然不錯,強調靈,是一種普遍的趨勢,然而就著基督復活升天後是靈體的,來說明聖子是靈而來說明復活前與靈的關連,仍有缺欠。
十五 動態��觀
在《偏差溯源》一書中,沈介山題出一種動態神觀:『至於到底祂何時是「一」,何時是「三」,這純粹屬於上帝主權所支配的範圍之內。祂可以隨時擺脫自我限制,而這可以在道成肉身之前,道成肉身之後或基督復活升天之後發生。畢竟上帝是自存、不變、無限、全能、超越時空而全在的神。只要我們讓這一條動態神觀(dynamic view of God)的思想路線保持暢通,那一些難題,如:三位是否同為永存,基督是否次於父,父與子是否同質,聖靈到底只從父而出或從父「與子」(filioque)而出等問題,根本沒有成為問題的餘地。』26
沈氏理解人類理智思維,邏輯推理的有限需訴求於上帝絕對的主權,然而其缺少嚴謹聖經內容為支柱的動態神觀,對於解決歷史性重大三一神論的難題,仍是缺少說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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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章力生的上帝論
章力生的『上帝論』比較平衡的論到三位一體各方面的特性,尤其在合一性方面,以父、子、聖靈彼此有靈交(inter-communion)來闡釋27。與本生(Clarence H. Benson)所著之《三位一體的神》28,僅僅從三位的角度來討論神的位格和工作,比較起來較能有效防止其三神論的傾向。然而彼此靈交(inter-communion)若能以互滲共存(perichoresis)以及神聖的彼此互為主體性(Divine Intersubjectivity)為其內涵,其豐富度就相當的補強了,請參考羅馬尼亞東正教學者史坦利勞(Dumitru Staniloae)的著作《對神的經歷》,以及互滲共存(perichoresis)的概念。『神聖存有的存在,一點不差的就是神聖的主觀性在三個彼此互相滲透的模式中扎實的存在,因此是在三重的主觀性裏。這種神聖身位的彼此互滲共存的屬靈特性,也是一種彼此意識的相互穿透,可以用彼此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來表達。』29
『神聖身位,不僅在彼此的關係中存在,更是在彼此互相裏存在,更是動態的在彼此互相中存在。神聖的互滲共存用來維持並發表三位動態的合一,而同時容許三位的每一位有不同的認同及不同的角色,神乃是這樣的三位,父、子、靈一直存在於一種生命與愛的、永遠的互滲共存交通裏。在這種互滲共存裏,神聖的聯結能有效的維繫,然而互滲共存的概念,不只讓我們的作者避免三神論(Tritheism),同時也避免次位論(Subordinationism)。』30
十七 梵二後的三一神觀
『梵二』乃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1962~1965)之簡稱。梵二前後的環境,是在面對工商業發達、多數群眾與教會的遠離、神學復興、聖經學的發展、自由民主思潮的衝擊下而形成的。梵二以聖經的啟示,來覺醒和復興整個天主教會的生活;它不再用純理性方面的哲學論證來表達,而是用福音性的天主父、子、聖神在人類中的角色。所以梵二很少題到天主聖三內在的生活,卻不斷的強調救恩歷史中的天主聖三。
我們來看梵二文獻中的天主觀。在《教會》憲章之緒言中,有如此宣告,『聖父委託聖子在世間應完成的工作結束之後(約十七4),五旬節日聖神被遣來,永久聖化教會…聖神以福音的效能使教會保持青春的活力。不斷的使她革新。領她去和淨配(耶穌)作完美的結合。…所以普世教會就好像「一個在父及子及聖神的統一之下,集合起來的民族」31』。拉納(Rahner, Karl)促成梵二後三一神觀,從內蘊轉到經綸;然而就著聖靈論的重要性,卻缺少足夠的重視,仍需補強之。此外,拉納在人論上的應用未為梵二所接納,亦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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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超位格模型
天主教神父張春申以『超位格模型』解釋天主聖三。傳統教會以『三位一體』來表達天主的內在關係,以位格模型說明聖三。父、子及聖神各分立,彼此有著『交談』的位際關係。
張神父之超位格模型,承認聖經中一般的材料非常『位格化』,但亦有『超位格』的方式來表達天主的圖像。父可視為深不可測的『根源之愛』;子是使人認識的『流露之愛』,聖神就是『根源之愛』與『流露之愛』合而為一的愛,可稱為『合一之愛』。張氏認為,這種模型可能比位格模型更容易表達出天主惟一無二。『我個人認為在一體範疇的神學裏,父、子及聖神,可以應用「根源的天主」、「表象的天主」及「體化的天主」來表達。』32
十九 禱告中體驗之三一神觀
此外,於華人基督徒觀念中存有的神觀,可由林鴻信於《教理史》中引魯益師(C. S. Lewis)之神觀來說明。魯氏在《基督教正解》中以禱告為例,對三一論題出了一個很好的說明。他以為,『在宗教的體驗裏,禱告時我們是在聖靈的感動裏面,奉耶穌基督的名,向天父上帝禱告。這說明了上帝遠超過我們的理解與想像,祂不只是我們祈禱呼求的對象,同時也是我們走向祂的那條路,並且祂又在我們裏面。在上帝裏,通過上帝,走向上帝,這種體驗實在超過人的理智。』33
魯益師從人宗教體驗的角度來看三一神論,故此,使三一的信仰容易成為基督徒生活中鮮活的經歷。不過『在…裏』的概念,在華人的思維模式中,仍需相當時間的吸收、接納。如新約啟示錄一章十節『聖靈感動』,原文意『在靈裏』,許多基督徒仍抱著『被…感動』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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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距離的角度之三一神觀
林鴻信認為:『按照魯益師的模式,在此將人對上帝的認識區分為近距離、中距離與遠距離。以遠距離來看,就是聖父上帝;中距離而言,即是聖子上帝;近距離來說,就是在我們當中,也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上帝。在遠距離我們認識了上帝公義、威嚴的一面,因為我們出於對聖父的敬畏,無人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在中距離我們體會到上帝慈愛溫柔的一面,因為耶穌基督以受苦和死表達了上帝的愛,成為使我們能到上帝那裏的橋梁;在近距離我們經歷了赦罪的自由與釋放,聖靈是釋放我們的上帝,在我們裏面,也在我們當中,與我們同在。這些體驗與認識應該都是連在一起的,無法分割,因為都是來自一位上帝。』34
林鴻信從距離的角度來詮譯,是從God to us, God for us,而非God in Godself 來切入,就是從經綸的角度來看,自然就容易有較主觀且深入的體驗和認識,此外也題到這些體驗和認識是連在一起、無法分割的。在體驗上如何無法分割,值得更進一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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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李常受的三一神觀
著作新舊約生命讀經並著作等身的當代聖經學者李常受認為,關於三一神,原則上是有兩面不同的講究。因為聖經中的真理有兩面,三一神也就有兩面:『一在三裏』的一面,以及『三在一裏』的一面。形態論是『三在一裏』這面的極端。當然,聖經裏有『三在一裏』這面的根據。但形態論越過了聖經關於三這方面的界限。因此,它是在一這一面極端的異端。三神論是相反的極端。三神論強調三的方面,卻忽略了一的方面。它也有聖經的根據,因為父、子、靈的確是三位。但是三神論和形態論一樣,也越過了聖經的界限,而成為異端。因此,極端的形態論和三神論,都是異端。聖經既不是這一個極端,也不是那一個極端,它是站在中心,見證三一神真理的兩面。在這件事上,聖經是平衡的。聖經忠於神創造裏平衡的原則,不偏不倚,位於中心,並不走極端。35
李氏於一九八六年論到神聖的三一時說:『要認識三一神,首先要明白hupostases,就是神聖三一的三個實質。這三個實質就是父、子、靈。在全本聖經裏,只有一節經文清清楚楚的把父、子、靈擺在一起,就是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在地上經過人生,到十架上受死,三天後復活,在復活裏來到門徒中間,告訴他們,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這裏雖然有父、子、靈三者,但「名」這個字在原文裏卻是單數。這意思是說,父、子、靈在實質上雖然是三,但在素質上只有一位。』36
又說:『正如主、神、聖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神的三個實質」(Philip Schaff, 薛夫)。實質,原文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之物,支撐的實質(其單數字, 用於來十一1, 見該節註3)。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37
李氏指出聖經很清楚的啟示,有素質的三一與經綸的三一兩面的講究。『以素質來說,在主的出生、受苦、受死裏,…父都在其中有分;但以經綸來說,當主受浸時,父在天上;當主受死時,父離開了祂。聖經的確啟示這兩面的講究。…所以我們從這裏能看見,神聖的三一有素質和經綸兩面的講究: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這是素質的一面;子在地上舉目望天禱告父,這是經綸的一面。如果沒有看見這兩面,只執著於一面,就對神聖三一的真理認識不全。弟兄姊妹,對於神聖的三一,我們不該像瞎子摸象,盲目爭辯,乃要有素質和經綸這兩面的認識。這樣,我們讀經的時候,纔能看見神聖三一完滿的啟示,也能看見聖經在神聖三一的啟示上是前後一致的,不是矛盾的。』38
結 語
雖然使徒保羅為眾聖徒祈求說:『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弗一17)。然而因著三一神的確是一個超過人理智範圍的神聖奧祕,正如林前十三章十二節所言:『我們如今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是局部的,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我全被知道一樣。』達祕(J. N. Darby)的新譯本說到這裏的鏡子,是作為窗戶用的,這窗戶不像時下用透明的玻璃,乃是用半透明的材料作的39。現今我們對三一神的奧祕正如隔著這面鏡子觀看一樣,並非完全清楚、明亮,但到了那日,我們就要完全明瞭、知道了。
約翰一書三章二節告訴我們:『親愛的,…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故此,我們真是熱切期盼『那日』早日臨到。 «劉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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